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行政人员岗)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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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9月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行政人员岗)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正文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9月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行政人员岗)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6年9月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安排,本次面试工作按行政岗和教师岗分批次组织。行政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定于2026年10月31日组织,面试定于11月1日组织;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定于2026年11月7日、11月8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下周另行发布通知,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进入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核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人员。现将行政人员岗位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10月31日13:30-17:30。
2.地点:文华楼学术报告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准考证1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境外专业与专业目录存在差异的,还需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达到放宽招聘年龄条件、学历条件或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合同等)。
(三)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具体要求在资格复审现场告知。
二、面试安排
(一)专业面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1)11月1日早上7:50-8:00签到,8:00准时抽签,8:30开始专业面试。
(2)签到、抽签及候考地点:文华楼学术报告厅。
(3)专业面试地点:文华楼。
2.行政人员岗位专业面试内容
(1)基建后勤处基建管理干事:采用实操的形式进行。
(2)其他行政岗位: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
3.相关要求
(1)面试时须着正装,使用普通话,面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案例分析不超过10分钟。
(3)专业面试顺序在候考室签到后现场抽签确定,顺序确定后,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签到而错过专业面试的,不再安排补考;考生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招考单位或考官公正评价的活动,否则按违纪对待并取消考试资格。
(4)专业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现场确认成绩签字后方可离开。
(二)综合面试
1.时间、地点安排:
(1)11月1日13:50-14:00签到,14:00准时抽签,14:30开始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如有变动,根据上午专业面试结束时间现场公布。
(2)签到、抽签及候考地点:文华楼学术报告厅。
(3)综合面试地点:文华楼。
2.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综合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时须着正装,使用普通话,面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综合面试顺序在候考室签到后现场抽签确定,顺序确定后,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签到而错过综合面试的,视作缺考;考生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考单位或考官有失专业面试公正的活动,否则按违纪对待并取消考试资格。
(3)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现场确认成绩签字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考核环节,不再安排补审。
2.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3.资格复审资料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后续考核环节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者,经本人确认后,不得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5.资格复审要求本人亲自参加,确有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委托相关人员前来办理,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请广大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好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面试当天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特别提醒
1.所有考生须从学校兴龙门进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请用手机地图搜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兴龙门)”。考生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请妥善安排出行。
2.所有考生进校时须持准考证供党委保卫部核验。
3.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以上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五、咨询电话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陈老师,023-4957858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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