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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区石鱼镇社区专职招聘1人公告

发布:2026-08-07 14:04: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铜梁区石鱼镇社区专职招聘1人公告摘要


  重庆铜梁区石鱼镇社区专职招聘1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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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区石鱼镇社区专职招聘1人公告正文

  

重庆铜梁区石鱼镇社区专职招聘1人公告

 

  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重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渝委社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鱼镇鱼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党籍、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


  6.长期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固定在企业、团体等工作,不能保证在社区工作时间和精力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红心街460号政府大楼309),联系人:彭飞扬,联系电话:023-45581025。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由石鱼镇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并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石鱼镇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由考生自行到区内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联审及考察


  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联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联审通过后,由石鱼镇组织考察。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试岗;对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


  五、岗位安排


  对拟聘用人员试岗1个月,试岗期满,由镇政府指导社区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适当方式形成评价结论,根据拟聘用人员综合表现,作出是否正式聘用的决定。


  联审及考察、公示、岗位安排等环节如出现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规则确定。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铜梁区社区工作者(社区治理岗)相关规定执行,试岗期内相关待遇参照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招考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www.cqstl.gov.cn/jz/syz_70789/zwgk_70755/fdzdgknr_70758/qtfdxx_455281/qtgknr_109826/202608/t20260806_15900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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