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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2026-06-17 13:10:0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摘要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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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正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满足审执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截至2026年6月30日,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6.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具有任职回避有关情形的;


  9.具有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于即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18时止,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进入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90427262 qq.com。(要求:①格式:pdf、jpg或png;②命名:“姓名+材料名称”;③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④文件夹及邮箱名称为:姓名+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经初审合格后,于2026年6月25日9:30—11:30、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件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1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笔试


  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阅读思考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主动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若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则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上述规则另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于新招聘的书记员,与其订立《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对出现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不适宜继续聘用情况的,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2个月内有效,期间本院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聘用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规则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杨老师023-64291205


  附件:《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2zFU2driduOlwUWTO7t7Q?from=industrynews&color_scheme=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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