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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公开招聘200人公告

发布:2026-03-02 13:48:0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璧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公开招聘200人公告摘要


  重庆璧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公开招聘200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9:00至2026年3月4日18:0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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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公开招聘200人公告正文

  

重庆璧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公开招聘200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重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将统一组织实施璧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200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即1985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璧山区户籍或在璧山区居住;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在笔试环节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2分、3分、5分。本条加分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为准;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5.具有村(居)务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加2分。


  注意:学历证书、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取得。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加分;各加分项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5分。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12516/examinee/bssg),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9:00至2026年3月4日18: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资料、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选择3个意向镇街并明确是否服从全区调剂。报考人员需确保填写各项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逾期提交报考申请的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栏中勾选加分对应项并上传佐证资料,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勾选加分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取得联系等造成影响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3月5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4.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就读的考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认证书;


  (3)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或配偶(附结婚证)在璧山区范围内持有的商品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在璧山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以上3类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任意一种。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5)退役军人优待证;


  (6)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盖鲜章)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盖鲜章);


  (7)镇街制发的任职文件或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者劳动合同(盖鲜章)。


  以上材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超过2M)。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遗失准考证或未按本简章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会工作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3月8日9:00,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半小时后不允许入场。因遗失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等事项公布。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3月10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查入围情况。本人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将同步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bishan.gov.cn/)—公示公告—招录信息进行公告。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由本人携带现场资格审查资料清单所列材料(见附件),暂定于2026年3月12日至3月13日(9:00—11:30、14:00—17:30),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签字。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为准。


  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因取消资格、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或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提供加分资料、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取消资格或影响加分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五)变更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发布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掌握最新动态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入库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拟招聘入库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后备人选资格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生效并纳入后备人选库,有效期2年。


  六、后备人选的使用


  璧山区各镇街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缺额情况与后备人选意向镇街的选择,从后备人选库中按照1:3的比例确定社区工作者岗位面试人员并组织实施面试,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体检、联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在库期间年满40周岁自动退库,放弃面试机会2次的、因体检、联审等原因未被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放弃聘用等,取消后备人选资格。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璧山区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招考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23-41507922;


  技术咨询:023-6778545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现场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s://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202602/t20260228_15477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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