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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公证处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5-08-29 13:17: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两江新区公证处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摘要


  重庆两江新区公证处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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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公证处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正文

  

重庆两江新区公证处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驻法院调解员若干名


  二、任职要求


  (一)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28-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化解矛盾,调停纠纷。


  4.具有良好的亲和力,有责任心,工作谨慎、细心。


  5、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调解的操作系统,善于进行数据分析。


  6.具有相关商事调解经验者或律师从业经验者优先。


  7.能独立参与完成法院内民商事调解工作(涉及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物业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仲裁等案件的调解)


  (二)工作地点:驻点主城各基层法院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调解员”即可获取。


  (二)资格初审:实行网上审查,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的求职者。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会议室。


  四、工资待遇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调解中心规定发放基本薪酬和岗位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两江公证处。本招聘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也未组织开展或授权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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