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招聘3人公告

长江师范学院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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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招聘3人公告正文
长江师范学院招聘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弥补财务管理数量不足,有效推进学校重大专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财务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会计核算与管理岗3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与业务能力,本科阶段专业必须是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3.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5.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7.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热爱财会工作;
8.中共党员、有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8日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64304051 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附件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会计核算与管理岗+姓名”。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23-72790035。
2.审查与考核。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的拟聘人选,在用工部门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元/月(试用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500元/月(试用期6000元/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
长江师范学院
文章来源:https://rsc.yznu.edu.cn/2025/0819/c6607a2662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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