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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4人公告

发布:2025-05-12 09:20: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5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4人公告摘要


  2025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4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2:00,14:30-17:3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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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4人公告正文

  

【妇幼公告】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次招聘设置影像医师岗1个、护理岗1个、中药师岗1个、病理技师岗1个,招聘名额各1名;招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超声医师岗。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医学影像学专业;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超声医学专业。


  (3)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范围;能够从事日常超声工作。


  2.护理岗。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为护理学。


  (3)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卫生行政机关的注册。


  3.中药师岗。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为中药学。


  (3)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中药师职称。


  4.病理技师岗。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为医学检验技术。


  (3)须具备初级及以上病理技术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11楼人力资源科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有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以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院内筛选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人力资源科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照50%的比例进行综合计分,其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依次以考生最高学历高者、综合表现优异者(面试考官组认定)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到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医院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通过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试岗和录用。


  1.试岗。医院将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公示初聘人员,公示结束后通知初聘人员进入试岗环节,试岗期为1周。用人科室负责试岗人员考核。


  2.录用。医院与试岗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寿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40407814


  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S8zv9XS-e4us5XLowNz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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