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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人公告

发布:2023-09-12 11:40: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人公告摘要


  2023年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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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人公告正文

  

派往武隆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启事

 

  根据用工单位武隆区人民法院用工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招聘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工作地点


  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工作地点: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武隆区。


  2、政治思想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截止2023年9月15日计算报考年龄,复退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


  5、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武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3楼),凭审查表进入安检。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武隆法院2023年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现场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A4纸打印)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并提交前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各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近期白底免冠1寸登记照2张。报名人员本人应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经资格审查(年龄、学历、身高、身份证件等)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随身携带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进行,每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20%、40%、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在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和职业认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体能测试。聘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4项,体能测试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3、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按照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序,2:1比例进入面试,因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名额不足的按体能、笔试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注: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在参加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名进入体检,总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确定。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原则上不复查。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技能特长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体检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决定聘用


  由武隆区人民法院根据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综合情况,正式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报市高法院政治部备案。


  (六)用工形式


  拟聘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武隆区人民法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为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承担。聘用者享受年休假、工会节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出差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规定


  考虑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武隆区人民法院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充递补,递补人员需完成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文章来源: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2048


\ 2023年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人公告附件
 

 

  附件:《武隆法院2023年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现场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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