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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重庆沙坪坝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22-05-26 14:55: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上半年重庆沙坪坝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摘要


  2022上半年重庆沙坪坝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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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重庆沙坪坝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正文

  

沙坪坝区2022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


  根据《沙坪坝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


  (一) 14天内在渝考生


  1、对象:报考重庆市南渝中学校岗位考生


  时间: 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 09:00--17:00


  地点: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体村58号)


  方式:现场查看资料


  2、对象:报考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重庆市树人中学校、重庆树人凤天小学岗位的考生


  时间: 2022年5月31日 (星期二) 09:00--17:00


  地点: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体村58号)


  方式:现场查看资料


  (二) 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考生


  对象:本次招聘全部岗位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的考生


  时间: 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 09:00--17:00


  方式:线上审核,“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领将需要的证件资料原件进行扫描及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动态行程卡”页面截图打包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地址“1404267239@qq.com";线上审核反馈后,须及时将纸质资料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凤天大道8号)二楼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张老师收)”。


  (三)特别注意


  1、“14天”是指以资格审查当天起算的前14天。即:参加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资格审查从2022年5月16日(含)起计算;参加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资格审查从2022年5月17日(含)起计算。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您于前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一栏,显示只有重庆市的,为“14天内在渝考生”;显示有重庆市以外地点的,为“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考生”。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动态行程卡”页面显示手机须与报名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一致。


  二、相关证件资料


  按照《简章》要求,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 14天内在渝考生


  1.《资格审查表》(《简章》后附件2)原件;


  2.《工作经历证明》(《简章》后附件4)原件;


  3.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或者工资流水原件;


  5.《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本通知后附件3)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或者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14天内重庆市外旅居史考生


  1.线上提供资料(扫描件)


  (1)《资格审查表》(《简章》后附件2) ;


  (2) 《工作经历证明》(《简章》后附件4) ;


  (3)相应的劳动合同;


  (4)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工资流水;


  (5)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或者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 ;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


  2.邮寄资料


  (1)《资格审查表》(《简章》后附件2)原件;


  (2)《工作经历证明》(《简章》后附件4)原件;


  (3)相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或者工资流水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或者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资格审查14天内在渝考生领本人到现场,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县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级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时未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实行当场口头告知,不影响递补程序进行。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发送“放弃声明”至“15215096167*,内容为:放弃声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放弃原因。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 023-65368201 。


  附件: 1.《简章》中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的人员.


  2.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3.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简章》中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附件2


  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沙坪坝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领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资格审查当日,考生须持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C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


  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资格审查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资格审查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当日,考生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等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C或有疑似症状,但资格审查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


  (五)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资格审查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场所码”异常( 非绿码)的考生。


  (七)资格审查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九)资格审查前14天内离开过重庆市。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资格审查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资格审查场地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场地时须佩戴口罩,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單。


  (四)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前往资格审查,随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和在其周围聚集,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服从安排尽快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告知书和《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3)。考生打印、签署承诺书并于资格审查当天提交。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 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 ht://ww .cqspb gov cn/bm/qrlsbj_ _63800/)“招考录用”专栏通知公告,掌握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3


  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资格审查前28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资格审查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C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资格审查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未离开过重庆市。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附件3: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202205/t20220525_1075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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