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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8-11-09 11:36: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9日9:00-12:00,具体地点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新田路27号)。笔试科目为《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需要复习《申论》科目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自愿在我区服务五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与万盛经开区签订服务协议,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9日9:00—12:00,具体地点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新田路27号)。

  2. 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和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3)48271663

  附件:

  附件1: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万盛经开区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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