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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招聘非在编讲解员简章

发布:2018-08-24 11:10: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招聘非在编讲解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601室(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综合科),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需要复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招聘非在编讲解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讲解员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名女性景区非在编讲解员,其中:汉语讲解员2名,英语讲解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及不诚信记录。
  (三)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女性,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投递简历(报名表)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601室(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42821586。
  3.报名资料:报考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报考人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交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
  (二)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凭身份证于2018年9月3日到钓管局16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可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五、考试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的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体检对象。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先笔试后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进入比例为1:3,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进行5天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情形的按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八、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聘用人员人选,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为期一年的合同到期时,结合单位对其工作考核情况与个人工作意向也可续签(或取消)聘用合同。
  (二)工作性质与待遇
  工作性质:聘用人员为钓鱼城景区合同工。
  工作待遇:
  1. 经试用合格人员聘用为非在编人员,聘用后按照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讲解员场次提成按《钓鱼城景区讲解员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举报电话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3-42821586
  十一、本简章由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钓鱼城景区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
  2.钓鱼城景区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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