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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简章

发布:2018-08-21 11:49: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石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简章已发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到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1日上午9:00,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石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医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185号)、《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2018年,石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基层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5名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2018年8月11日报名工作已截止,现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一、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到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本次招聘共计24个岗位有5个岗位(南宾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岗、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岗、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岗、中益乡卫生院临床岗、中益乡卫生院B超岗)未达到开考比例,经请示市局,同意放宽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根据通过资格复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将采取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
  1.公开考试招聘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1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9月1日下午18:00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18年9月2日上午9:00,面试地点暂定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最终以准考证告知时间地点为准,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须至少达到70分;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折合总成绩须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2.公开考核招聘
  (1)考核方式及主要内容
  报考“附件2”考核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须至少达到70分;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折合总成绩须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时间暂定为9月2日上午9:00,考核地点暂定为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4)考核招聘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已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的应届毕业生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后续程序按《协议》规定办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未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将本人档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1:石柱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石柱县2018年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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