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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8-08-09 11:49: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工作公告已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彭水县卫计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办公室)。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供求不平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实施,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卫计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核招聘工作方案、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彭水县卫计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复审所需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在2018年8月17日4:30-6:00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考核资格。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对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和相应岗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学毕业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面谈等灵活简便的方式予以考核招聘。
  三、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综合能力、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及拟聘职位匹配性等。对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6的岗位,需先行进行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对未达到1:6的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计委结合实际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对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招聘岗位统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可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8月18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指标1:3的比例确定,因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3∶1的,则考核比例调整为2∶1,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执行。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含实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有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未设置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须至少达到70分。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折合总成绩须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计生委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计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同一招聘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的优先选择顺序与体检确定顺序相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层次、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县卫计委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将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政策
  (一)根据《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凡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未履行诚信承诺中途放弃面试、体检人员或者按程序完成体检(考察)的人员以及被录(聘)用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
  (二)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等以及出现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至少5年不得参加重庆市范围内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在考核招聘各环节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招聘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主动邀请、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亲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务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其他
  (一)考生成绩、拟聘公示等招聘有关事宜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rlsbj.psx.gov.cn/index_67.html)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招聘咨询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报名政策咨询)
  县卫计委:023-78449546(岗位条件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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