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公务员的遴选?
简单地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进入公务员队伍有调任(适用于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考试录用(适用于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选举以及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几种,而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主要有公开招聘等途径。
公务员公开遴选是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也就是说,公务员公开遴选的对象是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公开遴选范围。
当然,公务员法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之间的交流渠道是畅通的,35岁以下的可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此外,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 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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