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召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积极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宣传和参保筹资工作,促进居民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我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12月8日,永川区召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培训会,各镇街社保所所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工作负责人及部分诊所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强调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分别从参保范围、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依据、特殊人员参保资助、享受待遇时间、享受门诊统筹的意义、重大疾病门诊保险政策及住院全国跨省联网结算等九个方面对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深入、详细、全面的解读。并就参保缴费工作中的重点和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说明。
会议还对目前医保就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医保就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各镇街社保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服务机构都应根据医保政策正确宣传,充分认识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 “救命钱”这一性质,树立医保基金“高压线”意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二是认真学习新政策,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端正工作态度,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三是严厉打击“医媒拉客”、“骗助骗保”等违规行为,零容忍弄虚作假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以及诱导健康人员突击消费的行为,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医保服务协议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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