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开展推荐选拔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的通知
2017年关于开展推荐选拔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的通知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关于开展推荐选拔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高新区各部门,有关驻区企、事业单位:
为激励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更好的发挥专家队伍在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的窗口和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领军作用,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高级专家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九龙坡府办发〔2007〕175号)的有关精神,参照《重庆市杰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选拔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已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国家和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不再参与本次推荐选拔。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一)推荐人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推荐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重点推荐选拔在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和生产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创造性成果,实现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
(二)业绩贡献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该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2)在技术开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教育教学方面,创建了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国家或市(部)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由国家或市(部)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在全国或市(部)范围内推荐使用,取得显著成效。
(4)在医疗卫生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5)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做出重要贡献或提出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获得市(部)级奖励者或区级一等奖奖励者。
(7)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获得市(部)级三等奖者及其以上或区级一等奖奖励者。
(8)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市级以上的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9)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国家、市(部)、区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0)是我区某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学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多次主持完成国家、市(部)、区级重点(大)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并在其中负责学术、技术把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1)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区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12)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13)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14)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区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2.高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重庆市杰出(优秀)技能人才,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命名专家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近两年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或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在全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
(5)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本职业(工种) 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
(7)在带徒传艺或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
(一)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报区人力社保局(推荐人选上报时应按业绩和贡献排序,原则上一个行业推荐专家不超过4名,其中必须有1名技能类人才)。
(二)驻区企事业单位:请各街镇、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及行业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由专家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或街镇、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区人力社保局(原则上一个单位推荐专技类和管理类人才2名,技能类人才1名)。
四、选拔推荐的名额
本次选拔推荐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不超过10名。
五、推荐材料的要求
推荐选拔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组织推荐选拔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推荐报送材料包括五项:
(一)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函一份(写明推荐理由及公示情况);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1);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一览表》一份(附件2);
(四)专家业绩综合材料一份(1000字以内,内容及格式见附件3);
(五)证明材料一套(写明目录):高级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等。所报送资料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最终获得通报的专家,需报送原件审查。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统一用A4标准纸张,(一)至(四)项材料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注:含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文件及表格可从“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jiulongpo.cqpa.gov.cn下载)
六、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报送地点: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专技类和管理类人才材料送专技科,技能类人才材料送职建科。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晶(专技科)、柯建(职建科)
联系电话:61968934(专技科)、61968916(职建科)
电子邮箱:727887123@qq.com(专技科)、349932596@qq.com(职建科)
附件:1. 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表彰推荐表
2. 重庆市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一览表
3. **同志业绩综合材料(格式)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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