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职员 27日起报名
2017年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职员简章已公布,2017年11月27-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5楼组织人事科(广场路58号)报名。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为住用安全管理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岗位类别及等级均为8级职员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如下表: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名额 |
基本条件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
|
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
住用安全管理 |
职员8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设计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
文秘 |
职员8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5、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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