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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年度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2017-11-02 13:53: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7—2018年度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情况的公示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根据市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备案工作的要求,区就业人才局采取多种方式通知辖区内各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经培训机构自愿申报,认定工作小组综合评审,认定了18个培训机构作为渝北区2017-2018年度职业培训的认定备案机构,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
  一、公示内容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统景职业中学、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重庆市飞驶特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大西南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华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中典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韦林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富冬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睿健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两江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格兰云天康复保健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中原职业培训学校、渝北区洁雅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渝北区贵山培训学校、重庆市渝北区博文职业培训学校。
  二、公示期限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渝北区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336房间)
  邮政编码:401120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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