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江师范学院招聘拟聘用公示(第三批)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17日—8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涪陵新区聚贤大道16号 (邮编:400100)
电 话:023-72790039,13983319808,18996702852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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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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