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开始启动,想打暑假工的快报名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日前,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国资委联合下文部署2016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将协调联系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就业社保平台、国有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11000个,组织10000名大学生参加暑期实习活动。
实习对象
对暑期有实习意愿的大一至大三在校大学生,鼓励其参加实习。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加暑期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20至30个工作日。
实习流程
(1)6月14日前下载“有位”APP,注册成为会员,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youweijob.com);
(2)6月17日前自愿选择实习岗位,如该岗位提示报名人数较多时,请选择其它实习岗位;
(3)6月30日前,参加暑期实习引导教育会;
(4)7月初,持实习介绍信,到实习单位报到;
(5)实习期间,服从实习单位教育管理。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有位”APP将意见建议反馈给高校实习负责人及实习单位指导部门;
(6)8月末实习结束。
对符合优先安排实习的大学生在6月17日前尚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安排1至2场实习供需对接会,切实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习优先的积极措施。主城九区实习供需对接会安排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举行(重庆大学城西路21号,6月18日10:00-14:00),远郊区县实习供需对接会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于6月20前,灵活安排在辖区内高校或人力资源市场举行。
实习须知
一是实习单位应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的实习环境,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对实习大学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大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非实习大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外,实习单位不得以没有办公室、工作清闲等理由,提前安排实习大学生离岗。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出具相应的实习鉴定。
二是实习期间,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由其所在高校负责办理。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应按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实习生基本生活补助。实习单位若以各种理由拒付、少付、拖欠补助的,由实习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统一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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