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渝中区三季度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示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渝中区2015三季度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示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www.cqgwy.org)提醒您关注:根据2015年8月13日发布《重庆市渝中区2015年3季度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渝中区和平路211号6栋205室
电话:63765136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报考贫困大学生专设岗位以外的考生须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④考生报名信息表;⑤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⑥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8月24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考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且尚未进行身份认定的2013至2015年贫困大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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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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